協會章程
日期:2020/8/21 9:49:18
鎮江市新型墻體材料協會章程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是鎮江市新型墻體材料協會(以下簡稱本協會)。
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新型墻體、節能材料的生產、應用和科研設計、設備制造及墻體材料改革機構等單位自愿組成的行業性組織,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。
第三條 本協會宗旨:遵守憲法和法律,貫徹執行國家和省、市關于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方面的政策法規,維護企業合法權益,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,加強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,為會員單位服務,推動該行業健康快速發展。本團體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國家政策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。
第四條 本團體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鎮江民政局。
本團體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。
第五條 本團體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。本團體的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是本團體的組成部分,不具有法人資格,不得另行制訂章程,在授權的范圍內發展會員、開展活動,法律責任由本團體承擔。
第六條 本協會地址:鎮江市解放路201號五樓
第二章業務范圍
第七條 本協會業務范圍:
。ㄒ唬┰谛袠I內宣傳、貫徹國家和省、市有關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,依據政府有關部門的授權開展行業管理工作。
。ǘ╅_展行業基本情況調查,根據行業發展狀況,向政府部門提出本行業技術進步、發展規劃及技術經濟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建議,供政府決策并參與相關活動。
。ㄈ┙M織開展行業間的交流與合作,協調行業內部的生產經營與推廣應用,開展新產品、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設備的開發應用和技術研討活動,開展技術、管理培訓,促進全行業的科技進步。
。ㄋ模┙M織行業間的經驗交流,為企業提供及時、準確的信息、技術、管理咨詢以及人才資源開發等多方面、多層次的服務,組織力量幫助企業進行技術攻關和解決生產經營的困難,起到牽線搭橋的作用。
。ㄎ澹┘皶r反映會員的愿望和要求,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。組織行業間協商訂立行規行約,建立行業自律機制,維護行業合法、公平競爭的秩序。
。┚庉嫵霭鎱f會刊物和有關行業技術進步發展的資料,加強行業形象宣傳。發展與國內相關行業組織的聯系,開展經濟、技術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活動。
。ㄆ撸┢渌幸嬗谛袠I發展和會員利益的工作。
第三章 會員
第八條 本團體的會員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。個人會員比例不超過會員總數的10%。
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。ㄒ唬⿹碜o本協會的章程;
。ǘ┯屑尤氡緟f會的意愿,服從本協會的領導;
(三) 具有單位法人資格,在行業及相關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。
第十條 會員申請入會的程序:
。ㄒ唬┮笕霑呦虮緟f會秘書處提交書面申請書;
。ǘ┙浝硎聲虺绽硎聲懻撏ㄟ^;
。ㄈ├硎聲跈嗝貢幾缘怯洉䥺T。
。ㄋ模╊C發會員證并公告
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。ㄒ唬┚哂斜緟f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。ǘ﹥炏葏⒓颖緟f會組織的各類活動;
(三) 優先獲得本協會提供的技術、經濟信息和資料,并有權要求協會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提供咨詢服務。
。ㄋ模 有權對本協會工作提出建議、批評和監督;
。ㄎ澹 退會自由。
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。ㄒ唬┳袷乇緢F體章程;
。ǘ 執行本協會決議,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,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任務;
。ㄈ┚S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,及時反映情況,會員之間互相支持協作;
。ㄋ模┌磿r按規定繳納會費:
。ㄎ澹┌匆幎ㄌ峁┍締挝坏挠嘘P技術經濟資料和信息;
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。會員如兩年內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,并交回會員證。
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,經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,可以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第十五條 會員退會、被暫停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團體相應的職務、權利、義務自行終止。
第三章組織機構
第一節 會員大會
第十六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。會員大會的職權是:
。ㄒ唬┲贫ê托薷谋緟f會章程;
。ǘ┲贫ê托薷臅M標準;
。ㄈ┲贫ê托薷睦硎、常務理事、負責人產生辦法;
。ㄋ模┻x舉或者罷免理事、監事、會長、副會長;
。ㄎ澹⿲徸h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。⿲徸h監事的工作報告
。ㄆ撸Q定名稱變更、終止等重大事宜;
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2年召開1次。
本團體召開會員,須提前10日將會以的議題書面通知會員。
第十八條 經理事會或者本團體50%以上的會員提議,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。
第十九條 會員大會須有2/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:
。ㄒ唬┲贫ê托薷恼鲁,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,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,須經到會會員2/3以上表決通過;
。ǘ┻x舉理事、會長、副會長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,且得票數不低于總票數的1/2。
其他決議,須經到會會員過半數表決通過。
第二節 理事會
第二十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,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工作,對會員大會負責。理事人數為會員的1/3以內。
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理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:
。ㄒ唬 本協會會員,遵守協會章程,履行會員義務,關心支持本協會發展,熱心參與本協會工作 ;
。ǘ 經營墻材相關產上,入會時間3年以上,是各產品領域的排頭兵企業,在行業內有一定代表性;
。ㄈ└骼硎聠挝煌扑]一名企業負責人參加理事會共組。
第二十二條 單位理事的代表由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。單位調整理事代表,由其書面通知本團體,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備案。該理事同時為常務理事的,一并調整。
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:
。ㄒ唬┗I備召開會員大會;
。ǘ﹫绦袝䥺T大會決議;
。ㄈQ定內設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的設立、變更和終止;
。ㄋ模Q定副秘書長和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人選;
。ㄎ澹╊I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;
。┻x舉和罷免常務理事,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秘書長;
。ㄆ撸┫驎䥺T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。ò耍┲贫▋炔抗芾碇贫;
。ň牛⿲徸h年度財務預算、決算;
。ㄊQ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屆5年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,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。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。
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,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。
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,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,且得票數等額選舉不低于總票數的2/3。
第二十七條 本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,情況特殊的,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。
第二十八條 經理事長或者50%的理事提議,應當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。
第三節 常務理事會
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。常務理事從理事中選舉產生,人數為理事的1/3以內。在理事會閉會期間,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第一至六項的職權,對理事會負責。
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一致。
第三十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須有2/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常務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,可書面委托1名代表參加會議并行使表決權。
第三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 6月召開1次會議。情況特殊的,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。
第三十二條 經會長或者50%的常務理事提議,應當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會議。
第四節 負責人
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:
。ㄒ唬﹫猿贮h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;
。ǘ┰诒緢F體業務領域和活動地域內有較大的影響;
。ㄈ┠挲g不超過70周歲,秘書長為專職;
。ㄋ模┚哂型耆袷滦袨槟芰;
。ㄎ澹┠軌蛑覍、勤勉履行職責、維護本團體和會員的合法權益;
。o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不得擔任的其他情形;
第三十四條 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。
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:
。ㄒ唬╊I導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工作;
。ǘ┱偌椭鞒掷硎聲ɑ虺绽硎聲;
。ㄈz查會員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各項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;
。ㄋ模┐肀緢F體簽署重要文件;
。ㄎ澹┱鲁桃幎ǖ钠渌殭。
第三十六條 秘書長協助理事長開展工作,行使下列職權:
。ㄒ唬┲鞒謨仍O機構開展日常工作;
。ǘ┝邢硎聲、常務理事會和會員大會;
。ㄈ┨崦泵貢L及內設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,交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決定;
。ㄋ模┨崦麑B毠ぷ魅藛T的聘用,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;
。ㄎ澹⿺M定年度工作報告和計劃,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;
。⿺M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,報理事會批準;
。ㄆ撸⿺M訂年度財務預算、決算報告,報理事會審議;
。ò耍﹨f調各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、實體機構開展工作;
。ň牛┨幚砥渌粘J聞。
第三十七條 會員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應當制作會議記錄。形成決議的,應當制作書面決議,并由負責人審閱、簽名。會議記錄、會議決議應當以適當方式向會員通報。
負責人的選舉結果須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并向會員公開。
第五節 監事
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設監事1名。監事任期和理事任期一致,期滿可以連任。
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的負責人、理事、常務理事和財務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。
第四十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:
。ㄒ唬┝邢硎聲、常務理事會會議,對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;
。ǘ⿲硎、常務理事執行本團體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,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團體章程或者會員大會決議的負責人、常務理事、理事提出依程序罷免的建議;
。ㄈz查本團體的財務報告,向會員大會報告監事工作和提出建議;
。ㄋ模⿲ω撠熑、常務理事、理事、財務管理人員損害本團體利益的行為,及時予以糾正;
。ㄎ澹┫虻怯浌芾頇C關以及稅務、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本團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。
第五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
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的主要來源:
。ㄒ唬⿻M;
。ǘ┚栀;
。ㄈ┱Y助;
(四)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所取得的收入;
。ㄎ澹 利息收入;
。 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的收入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向會員大會公布,接受會員大會的監督檢查。
本協會接受境外捐贈收入的,須將接受捐贈和使用的情況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。
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經費主要用于:
(一)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;
。ǘ┍匾男姓k公和人員薪酬支出;
。ㄈ┢渌衫硎聲蛘叱绽硎聲䴖Q定的事項。
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的資產,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執行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,依法進行會計核算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本團體接受稅務、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。
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。會計不兼任出納。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,必須辦清交接手續。
第四十七條 本團體進行換屆、變更法定代表人,應當進行財務審計,并將審計報告報送登記管理機關。
第四十八條 本團體按照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四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,由理事會表決通過,報登記管理機關預審后,提交會員大會審議。
第五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,經會員大會到會會員2/3以上表決通過后15日內,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。登記管理機關核準日期為章程的生效日期。
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
第五十一條 本協會有以下情形之一,應當終止:
。ㄒ唬┩瓿烧鲁桃幎ǖ淖谥嫉;
。ǘo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;
。ㄈ┌l生分立、合并的;
。ㄋ模┳孕薪馍⒌;
第五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,應當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,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,并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。
第五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,由理事會確定的人員組成清算組,負責清理債權債務,處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間,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。
第五十四條 本團體完成清算工作后,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。
第五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,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。
第八章 附則
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經 2018 年 3 月 22日第 一 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。
第五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。
第五十八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。
2018年3月